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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理论《病理生理学》考点:第二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13

  第二节 病因学(etiology)

  研究疾病发生的原因与条件及其作用的规律

  一、疾病发生的原因

  (一) 致病因素的概念:能够引起某一疾病并决定疾病特异性的因素称为致病因素,简称为病因。

  (二) 病因的分类

  1、生物性因素:

  指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

  侵袭力(invasiveness):是指致病因素侵入 机体并在体内扩散和蔓延的能力。

  毒力(toxicity):是指致病因素产生内毒素和外毒素的能力。

  生物性因素作用于机体具有的特点:

  (1)有一定的入侵门户和定位

  (2)病原体必须与机体相互作用才能致病

  (3)病原体与机体相互作用,各自都可能发生改变。

  2、理化性因素

  ★ 物理性因素:机械力、温度、气压、电流、电离辐射、噪声等。

  致病特点:

  (1)只引起疾病发生,在疾病发展中不再起作用。

  (2)潜伏期较短(除了紫外线和电离辐射)

  ★ 化学性因素:无机及有机物、动植物毒性物质

  致病特点:

  (1)对组织、器官有一定的选择性损伤作用

  (2)此类因素在整个疾病过程中都发挥作用。

  (3)致病作用于毒物本身的性质、剂量有关,还可作用的部位和整体的状态有关。

  (4)潜伏期一般较短(除慢性中毒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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