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理论《病理生理学》考点:第二章第二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13
中第二节 病因学(etiology)
研究疾病发生的原因与条件及其作用的规律
一、疾病发生的原因
(一) 致病因素的概念:能够引起某一疾病并决定疾病特异性的因素称为致病因素,简称为病因。
(二) 病因的分类
1、生物性因素:
指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
侵袭力(invasiveness):是指致病因素侵入 机体并在体内扩散和蔓延的能力。
毒力(toxicity):是指致病因素产生内毒素和外毒素的能力。
生物性因素作用于机体具有的特点:
(1)有一定的入侵门户和定位
(2)病原体必须与机体相互作用才能致病
(3)病原体与机体相互作用,各自都可能发生改变。
2、理化性因素
★ 物理性因素:机械力、温度、气压、电流、电离辐射、噪声等。
致病特点:
(1)只引起疾病发生,在疾病发展中不再起作用。
(2)潜伏期较短(除了紫外线和电离辐射)
★ 化学性因素:无机及有机物、动植物毒性物质
致病特点:
(1)对组织、器官有一定的选择性损伤作用
(2)此类因素在整个疾病过程中都发挥作用。
(3)致病作用于毒物本身的性质、剂量有关,还可作用的部位和整体的状态有关。
(4)潜伏期一般较短(除慢性中毒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