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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共卫生助理医师考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考点纵览:第十一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18

  七、 食品卫生标准

  (一) 食品卫生标准的性质

  其性质体现在科学技术性、政策法规性、强制性、健康与安全性、社会性和经济性五个方面。

  (二) 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

  1. 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依据:《食品卫生法》和《标准化法》是制定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法律依据。另外还依据科学技术研究和生产经验总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规定。

  2. 食品卫生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1)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指标。 (2)反映食品可能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的指标。

  (3)间接反映食品卫生质量发生变化的指标。 (4)营养质量指标。 (5)保健功能指标。

  (三) 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制定

  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通常根据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的基本原理,按照以下程序来制定:确定动物最大无作用剂量 确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 确定每日膳食中容许含量 确定每种食物中的最大容许量 制定食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

  八、 餐饮业的监督与管理

  其内容包括:餐饮业建筑设计及设施的预防性卫生监督;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生产经营重点环节的卫生管理;应用HACCP方法进行监督管理。

  九、 街头食品的监督与管理

  (一) 街头食品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

  1. 缺乏必要的加工、经营和卫生设施:突出表现为缺乏足够的饮用水源。

  2. 加工和经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卫生行为:各类食品混放,货、款不分,餐具不清洗、不消毒,使用不清洁的原料。

  3. 受环境污染严重:以微生物污染最为突出,其次是寄生虫污染、滥用食品添加剂或其他非食用化学物质。

  4. 从业人员文化和卫生素质低:以城市下岗职工和外来民工为主。

  5. 存在相当多的非法经营者:街头食品经营地点分散,流动性强,管理难度较大,许多为无证摊贩。

  (二) 街头食品监督管理的重点内容

  主要针对存在的上述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

  十、 保健食品的监督与管理

  保健食品是特殊食品,必须按照有关行政法规、技术法规和审批程序进行申报。对其监督与管理的重点包括:生产监督、生产许可(经卫生部批准后生产)、生产过程(符合GMP要求)、市场监督(功效成分检测、功能验证、查禁违法入药行为、标签和说明书有否虚假、夸大的功效宣传)。

  十一、 辐照食品的监督与管理

  我国制定了若干有关辐照食品的法规和标准。新研制的辐照食品品种,需逐级上报,待卫生部审核批准后发给批准文号。辐照食品的加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艺进行,并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检验,否则不得出厂和销售。我国批准生产的辐照食品包括猪肉、扒鸡、家禽、酒、水果、土豆、酱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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