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宏观经济讲义第九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8-09
中(3)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
2004 年 7 月,商务部、外交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协调和指导”的指示, 联合制定了《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以下简称《导向目录》)。
《导向目录》的内容一是涉及国别(地区),二是涉及投资领域。从国别来看,第一批共 包括 67 个国家。其中亚洲 23 个国家,包括日本、韩国、蒙古和东盟10 国等;非洲 13 个国家,包括埃及、南非、埃塞俄比亚等;
欧洲 15 个国家,包括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 匈牙利等;美洲 11 个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阿根廷等;大洋洲 5 个国 家,包括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斐济等。
《导向目录》涉及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及其他产业等。在每个产业中,
又进行了细化,其中农林牧渔业中包含谷物种植、森林开发、渔业捕捞等;采矿业中包含石 油天然气、铁矿、铜矿、煤炭等;制造业中包含机械、电子、家电、轻工、纺织等;
服务业包含贸易分销、交通运输、软件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产业主要包括电力的生产和供 应等。
为了帮助企业了解国外的投资环境,2004 年 11 月,商务部建立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
报告制度》,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境外中资企业等,以年度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的 形式,集中反映境外中资企业在东道国(地区)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障碍和壁垒,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参考,以便有关部门在全面跟踪了解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经营遇到的各 类问题基础上,通过多双边机制,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