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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土建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四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25

  【例题·单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关于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从当事人起诉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C.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自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起计算

  D.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是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答案】D

  【解析】A错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B错误。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C错误。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例题·单选】2016年9月15日,甲材料供应商与丙材料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转让甲对乙施工企业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5日,乙接到甲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关于该债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 9月25日生效

  B.丙于 9月15日可以向乙主张30万元债权

  C.乙拒绝清偿 30万元债务的,丙可以要求甲与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与丙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于 9月25日对乙生效

  【答案】D

  【解析】AB错误,D正确。甲丙之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甲丙之间债权转让行为自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乙(债务人)时生效。因此,丙可于9月25日而非9月15日开始向乙主张债权。C错误。当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的通知后,权利转让即行生效,原债权人被新的债权人替代,或者新债权人的加入使原债权人不再完全享有原债权。因此,甲乙并非向丙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单选】乙施工企业向甲建设单位主张支付工程款,甲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乙将其工程款的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甲。丙向甲主张该债权时,甲仍以质量原因拒绝支付。关于该案中债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的债权属于法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B.甲可以向丙行使因质量原因拒绝支付的抗辩

  C.乙转让债权应当经过甲同意

  D.乙转让债权的通知可以不用通知甲

  【答案】B

  【解析】《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例题·单选】关于无效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B.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C.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D.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不予支持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例题·单选】劳动者的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A.在试用期后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C.被起诉有大量欠债

  D.经常生病不能从事岗位工作

  【答案】B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 1款第 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A选项错在试用期后;C选项为民事纠纷;D选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为预告解除。

  【例题·单选】某施工企业与预制构件厂签订了预制构件加工合同,构件加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求变更构件设计,对方同意变更。但加工构件超过 60%时,该施工企业提出解除合同。关于该施工企业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随时解除合间

  B.享有留置权

  C.不得单方变更设计

  D.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

  【答案】A

  【解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除了享有法定的解除权外,还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这是由承揽合同的性质所决定。但是,定作人解除合同的前提是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例题·单选】某设备租赁公司将一台已经出租给某劳务公司的钢筋切割机转让给某施工企业,该切制机租赁还有3个月到期。转让合同约定当切割机租赁期限结束时,劳务公司将其交付给该施工企业。该买卖合同中切割机的交付方式为( )。

  A.简易交付

  B.拟制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答案】C

  【解析】交付的方式可以是:①现实交付。标的物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②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③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④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⑤拟制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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