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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土建职称市政公用工程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四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25

  【例题·多选】根据《劳动法》,关于妇女、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应当为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B.企业不得聘用未满 18周岁的未成年人

  C.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有毒有害的劳动

  D.企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

  E.企业不得安排妇女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答案】ACE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 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B、D选项错误。

  【例题·多选】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施工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订立的合同

  B.发包人胁迫施工企业订立的合同

  C.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合同

  D.供应商欺诈施工单位订立的采购合同

  E.施工企业与发包人订立的重大误解合同

  【答案】AC

  【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题·多选】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有( )。

  A.施工合同订立时,工程款支付条款显失公平

  B.另行签订的与备案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C.承包人对工程价款有重大误解的

  D.发包人胁迫承包人签订的

  E.承包人将部分工程违法分包的

  【答案】ACD

  【解析】A、C、D正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B错误,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招标人与中标人另行签订合同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E错误,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例题·多选】关于买卖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A.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B.试用期间届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做表示的,视为购买

  C.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 75%以上的,出卖人无权要求取回标的物

  D.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E.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答案】ABE

  【解析】A正确,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B正确,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C错误,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D错误,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E正确,是简易交付的概念。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

  【例题·多选】关于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租赁必须转让所有权

  B.租赁期限超过 20年的部分无效

  C.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D.交付租赁物是租赁合同的成立要件

  E.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答案】BC

  【解析】租赁合同为设立用益物权的合同,这是其与买卖合同的本质区别。D中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不以交付租赁物为要件。注意E选项,如果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如果租赁期限为 6个月以内,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例题·多选】根据《合同法》,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

  B.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合同

  C.出卖人和出租人可以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内容,无须经过承租人的同意

  D.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E.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因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答案】BDE

  【解析】选项A错误,出租人把租赁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融资租赁合同对第三人仍然有效;选项C错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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