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统计专业人员职称?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20-07-03
中统计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促进评价结果与统计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鼓励用人单位将选人用人制度与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有机衔接,为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统计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名称分别为助理统计师、统计师、高级统计师和正高级统计师。统计专业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统计专业评价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负责制定《统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统计局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海南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评价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每年度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统计局联合发文公布统计职称考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核即可参加考试。相关文件和通知届时将在海南省统计局门户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助理统计师、统计师实行以考代评,闭卷考试;高级统计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卷考试。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应考人员可以登录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成绩查询”,输入正确的证件号码和考生姓名进行成绩查询。合格证书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或主管部门发放。
正高级统计师一般采取评审方式。研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综合运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形式。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统计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参加正高级统计师职称评审。
公立机构中在编或聘用人员在统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事业单位统计专业人员经批准离岗创业的,3年内与原单位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审权利,离岗创业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为促进职称制度与统计专业人员使用有效衔接。用人单位应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统计专业人员。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统计专业人员到相应统计岗位。不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统计专业人员从事相关岗位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