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教材知识点讲义:抵押权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9-28
中六、抵押权的消灭
抵押权的消灭,是指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具有的支配力终止。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
物权消灭而导致抵押权消灭,如标的物灭失、标的物被征收。《担保法》第58条规定,“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应当注意,由于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已在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中作了说明。
2.抵押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受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的存在,是抵押权得以存续的前提条件。债权因清偿、免除等原因消灭时,抵押权也消灭。《担保法》第52条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3.抵押权因行使而消灭
债权人行使抵押权而导致了抵押权的消灭。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使设定抵押权和支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目的得到实现,抵押权归于消灭。
例题: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不包括( )。
A.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
B.抵押权因债权存在而消灭
C.抵押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D.抵押权因行使而消灭
答案:B
解析:抵押权消灭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抵押权因物权消灭而消灭。
2.抵押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
3.抵押权因行使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