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
来源 :焚题库 2018-05-22
中多项选择题【2015年真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该起诉乙公司还款,但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自行直接向法院对乙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A.甲公司的设备余款给付请求权,但根据约定该余款的支付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
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请求B.乙公司请求湘江公司加工一批服装的合同履行请求权
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需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C.丙银行的借款偿还请求权,但该借款已经设定财产抵押担保
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但诉讼请求应是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D.当地税务机关对湘江公司作出的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
参考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