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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进入舜林公司任出纳,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

来源 :焚题库 2019-09-04

问答题【2018年真题】2015年7月进入舜林公司任出纳,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从2017年7月1日起,到2017年6月30日止。在入职时,公司要求张敏缴纳5000元保证金,并与张敏约定,入职两年内不得生育,一旦生育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公司将该项约定写入劳动合同的附件。2017年3月,张敏怀孕,公司以张敏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张敏解除了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情景,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该公司的哪些做法不合法的?
2.张敏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履行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下进行分析。

参考答案:

1.(1)合同中约定缴纳保证金不合法。劳动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劳动合同,可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 要素,但不能收取保证金。
(2)合同中约定两年内不能生育不合法。生育属于职工个人的权利,劳动合同约定不能生育属于违法 行为。
(3)公司有权因为职工生育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职工生育不属于企业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收保证金不合法。公司约定的此项内容与劳动合同法精神违背。
(5)张敏怀孕后,公司以违法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孕期女职工受法律保护,企业不能 解除劳动合同。

2.
1)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下
如果张敏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要求如下:
(1)要求公司收回与张敏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
(2)要求公司退还5000元保证金;
(3)要求修改劳动合同,将两年内不能生育、生育后扣除保证金等条款删除。

2)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
如果张敏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如下:
(1)要求公司退还5000元保证金;
(2)要求公司根据工作年限、生育等情况支付经济补偿金。
(2)张敏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在履行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下进行分析。

张敏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步骤进行:
(1)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对劳动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修订;
(2)协商不成的话,可向劳动争议调整委员会申请调解;
(3)调整不成的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定仲裁;
(4)仲裁不合理的话,张敏可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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