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向社会招聘一名销售主管,梁先生前往应聘
来源 :焚题库 2018-05-08
中请结合本案例,对本案的焦点,企业做出决定的合法性以及争议处理进行分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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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事后再收集各参加者的意见,交给全体参加者。然后排除重复的、明显不合理的方案,重新表达内容含糊的方案。
④组织全体参加者对各可行方案逐一评估,选出最优方案。
(3)头脑风暴法的优点:培训过程中为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大大提高了培训的收益;可以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培训中学员参与性强;小组讨论有利于加深学员对问题理解的程度;集中了集体的智慧,达到了相互启发的目的。
(4)头脑风暴法的缺点:对培训顾问要求高,如果不善于引导讨论,可能会使讨论漫无边际;培训顾问主要扮演引导的角色,讲授的机会较少;研究的主题能否得到解决也受培训对象水平的限制;主题的挑选难度大,不是所有的主题都适合用来讨论。
(5)在本案例中,以往的培训缺乏针对性,没有让每一位受训者都能积极地参与培训,在培训过程中相互交流启发,激发创新性能力。而头脑风暴法恰好能解决上述问题,她的关键就是要排除思维障碍,消除心理压力,让参加者轻松自由、各抒己见。
d(/些外部的因素(例如应聘者为了得到这份工作而夸大自己的实际能力等)而做出不准确的判断,进而加大了决策的风险。
⑤影响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如果组织中有胜任的人未被选用或提拔,即内部员工得不到相应的晋升和发展机会,内部员工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到影响,容易导致“招来女婿气走儿子”的现象发生。因此,外部招募一定要慎重。
参考答案:
(1)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缔结的,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志,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合意的结果。本案中,梁某虚构工作经历的做法显然属于欺诈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因此,梁某同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企业有权与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一种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经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是为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
(3)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调解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一种自我管理形式,其基本特点是:
①群众性。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三方组成。调解委员会既不是司法机构,也不是行政机构,而是群众组织。它依靠组织内的成员的直接参与化解矛盾,其组成决定了它的群众性。
②自治性。它是用人单位组织内的成员对本单位内的劳动争议实行自我管理、自我调解和自我化解矛盾的一种途径。
③非强制性。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贯彻自愿原则,即申请调解自愿、调解过程自愿、达成协议自愿以及履行协议自愿。
(4)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劳动争议仲裁的组织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是兼有司法性特征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综合而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对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