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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

来源 :焚题库 2022-04-20

单项选择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分别持股40%、30%、20%和10%。公司章程对表决权行使及股东会议事规则无特别规定。为扩大公司规模,甲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吸收合并乙公司的方案,为此,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赵某和钱某赞成合并,孙某和李某表示反对。下列关于甲公司此次股东会决议能否通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2/3以上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B.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3/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不足3/4,因此,该决议不能通过

C.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赵某和钱某所持表决权已达2/3以上,因此,该决议通过

D.该决议必须经甲公司的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通过,因孙某和李某不同意而不能通过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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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注意准确理解“表决权”一词,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权计算规则,则股东人数=表决权数;而在按出资比例计算表决权的情境下,股东人数≠表决权数。

相关知识: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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