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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9年12月17日

来源 :焚题库 2022-07-13

简答题 自2019年初以来,A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2019年12月17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2018年10月8日,B公司向C银行借款1000万元,期限1年。A公司以其所属的机器设备为B公司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B公司到期未偿还C银行的借款。C银行将上述抵押物拍卖得款900万元,将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2)2019年7月,A公司向D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9年11月,A公司以3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机床售与E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E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D公司获悉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E公司后,要求E公司返还机床,遭E公司拒绝。
(3)2016年1月,A公司与F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其所属的300平方米门面房出租给F公司用作超市经营,租期5年,每年1月底前支付当年租金,F公司一直正常缴纳租金。2020年2月,管理人通知F公司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但F公司表示反对。
(4)2018年10月,A公司欠刘某专利转让费29万元到期未付。2019年12月20日,刘某将该债权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G公司。G公司现提出,以该债权与其所欠A公司的30万元货款在相同金额范围内抵销。
(5)2019年8月17日,供电局向A公司发出欠缴电费催收通知书,要求A公司一周内补缴拖欠电费20万元,否则将对其生产区停止供电,A公司于8月22日向供电局补缴了全部拖欠电费。2020年2月,管理人主张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C银行以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行为,是否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2)E公司是否有权拒绝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果E公司有权拒绝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D公司能否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说明理由。
(3)管理人是否有权解除A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
(4)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管理人是否有权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1)C银行以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的行为,不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如果破产企业仅作为担保人为他人债务提供物权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企业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足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债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企业要求清偿,只能向原主债务人求偿。本题中,由于A公司是为B公司所欠C银行借款提供的抵押担保,A公司并非主债务人,因此,对于抵押物拍卖款不足清偿的150万元借款本息,C银行只能向B公司(主债务人)进行追偿,而不能向A公司申报破产债权。
(2)①E公司有权拒绝向D公司返还机床。A公司系以市场价格向E公司转让机床并已交付,且E公司对A公司对该机床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符合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机床所有权,E公司有权拒绝D公司返还机床的请求。
②D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普通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第三人已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清偿。本题中,D公司只能以机床的物价即损失额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要求清偿。
(3)管理人无权解除A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规定,破产企业对外出租不动产如房屋的,管理人不得解除合同,在变价财产时,房屋应当带租约出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4)G公司关于债务抵销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
(5)管理人无权撤销A公司向供电局补缴电费的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的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债务人清偿欠缴电费,是为了维系企业的生产经营,可使债务人受益,因此,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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