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洲公司诉新天地公司拖欠货款9万元纠纷一案,朝阳区人民法院
单选题绿洲公司诉新天地公司拖欠货款9万元纠纷一案,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绿洲公司的诉讼请求。新天地公司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新天地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新天地司与绿洲公司达成由新天地公司一次性支付85万元货款的调解协议。此时,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一经达成调解协议,原判决视为撤销
B.法院制作调解书并送达调解书后,原判 决视为撤销
C.法院制作调解书的同时应裁定撤销原 判决
D.法院制作调解书并在调解书中载明撤销原判决
参考答案:B
查看答案解析 进入焚题库
相关资讯
-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狭义的票据行为有
-
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
-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
按照刑事证据的分类理论,下列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