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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的权利救济机制的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 :焚题库 2020-05-21

单选题作为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的权利救济机制的劳动争议仲裁与其他救济机制相比较的显著特征不包括()。

A.贯彻“三方性原则”

B.国家的强制性

C.法规严格规定

D.严格的规范性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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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作为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相结合的权利救济机制的劳动争议仲裁与其他救济机制相比较的显著特征是:第一,贯彻“三方性原则”。贯彻这一原则体现了权利的社会救济机制的特点。第二,国家的强制性,如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启动,无须争议主体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为前提条件,只要一方当事人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即可导致仲裁程序的启动;劳动争议仲裁庭对争议的裁判是一种强制性判断,无须经过当事人的同意,对于生效的仲裁庭调解或裁决,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可以通过国家强制执行权迫使其履行裁判。第三。严格的规范性。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与处理劳动争议等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

涉及考点

二级理论知识考试大纲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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