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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来源 :焚题库 2022-03-22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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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1)选项A:属于直系亲属在上市公司附属企业任职,“半年前卸任”,未能满足“最近1年内”的要求,甲不能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C:属于本人正在为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丙不能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D:属于“大自然人股东”,丁不能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相关知识: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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