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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的小明在学校捡到一部价值2000元的智能手机,拿回家自用

来源 :题库 2022-08-26

单选题【2018年真题】11岁的小明在学校捡到一部价值2000元的智能手机,拿回家自用,小明的行为()。
 

A.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B.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C.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D.没有违反相关法律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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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捡到东西应该归还,而且涉及到财产问题,《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小明已满八周岁,根据《民法典》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明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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