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设备监理师考试案例分析预习题(9)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4-25
中试题四(20分)
某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考虑到工程的复杂性,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审核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
事件2:甲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将深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乙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并审核批准了该方案。
事件3: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了损失。甲施工单位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申请,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补偿的经济损失如下:
(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l2万元;
(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
事件4: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3.逐项分析事件3中的经济损失是否应补偿给甲施工单位,分别说明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为多少万元?
4.指出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及解析
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
(2)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签字后,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2.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乙施工单位提交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其编制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甲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因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接收甲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
(2)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并审核批准了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根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增加的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26+3.5=29.5(万元)。
4.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2)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3)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不妥之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正确做法: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的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甲施工单位将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
(2)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3)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签字后,通过专业监理工程师转交给甲施工单位。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核签字后,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2.事件2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乙施工单位提交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其编制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应经甲施工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因此,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接收甲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
(2)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接收并审核批准了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根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需经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1)在建工程损失26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2)施工单位受伤人员医药费、补偿金4.5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发包双方人员的伤亡损失,分别由各自负责。
(3)施工机具损坏损失12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机械闲置、施工人员窝工损失5.6万元的经济损失不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工程清理、修复费用3.5万元的经济损失应补偿给施工单位,因不可抗力增加的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补偿金额=26+3.5=29.5(万元)。
4.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2)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工程竣工报验单。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
(3)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正确做法: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不妥之处: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正确做法:在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的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