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设备监理师投资控制知识点及典型例题:装运港交货价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4-16
中2016年设备监理师投资控制知识点及典型例题:装运港交货价
装运港交货价是指约定在出口国的装运港交货的交货价,主要包括离岸价、到岸价和“成本加运费”交货价。
离岸价(fob),即在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交货价。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采用fob交货价时,卖方承担的基本义务是在合同规定的转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入买方指派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越过船舷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买方要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
到岸价(cif),即包括海运费、运输保险费在内的装运港交货价。采用cif交货价时,卖方的基本义务是负责按照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并在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方。此外,卖方还要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运货物保险。按照cif条件成交时,卖方是在装运港完成交货义务,并不保证货物安全抵达目的港。卖方承担的风险仅限于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全部由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通常运费,保险费以外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另外,买方还需要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办理进口手续,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