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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重点难点解析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8

  第一章 第二节 合同法律

  1.《合同法》中的合同指的是债权合同(债权债务关系)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3.合同的形式和方式

  ☆4.要约是法律行为(P23),其法律后果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生效(到达)

  (2).撤回(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

  (3).撤销(到达之后,承诺通知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但二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4).失效(四种情形)

  ☆5.承诺是法律行为(P24-26).有效的承诺应满足三个条件(法律特征)

  (1) 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双方都是特定的)

  △ △ △

  (2)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指实质性内容)

  △ △ △ △

  (3) 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 △ △ △

  ☆6.承诺的方式:通知、行为

  △ △ △ △

  ☆7.承诺的法律后果

  (1) .生效(到达)

  (2) .撤回(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

  (3) .撤销(不可以)

  (4) 超期的承诺: ①要约人承认 有效
 
  ②要约人不承认或不通知对方 无效,(但可视为新要约)

  (5).迟延的承诺(外界原因造成):

 
  ①要约人承认 有效
 
  ②要约人不承认 无效

  (6).承诺的内容有实质性变更——不是承诺而是新要约

  有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8.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1).缔约过失有四种法定原因(P30法43、42)

  (20.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

  ① 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不在合同成立后)

  △ △ △

  ② 承担的是非合同责任(合同前责任)

  △ △ △ △ △

  ③责任承担的方式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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