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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9-24

  71、何某与网络女主播恩恩在网上通过某直播平台相识,后到某宾馆进行更深入交流,被某区公安局发现。某区公安局对二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二人不服提起复议,复议机关补充了证据后作出了维持决定,二人不服,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费用由公安局承担

  B.原告对现场笔录合法性有异议,可以要求公安局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C.法院要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到庭接受询问时,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

  D.复议机关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复议决定和罚款2000元合法的依据

  正确答案:CD

  解析:(1)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费用、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本案败诉方尚未确定,所以,不必然由公安局承担,A选项表述错误。 (2)原告或者第三人对现场笔录合法性有异议,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执法人员是出庭说明,而非出庭作证,考生应注意,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修改了旧的规则,B选项错误。 (3)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或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到庭,就案件有关事实接受询问。在询问之前,可以要求其签署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据实陈述、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当事人本人或者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或者捺印。C选项正确。 (4)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既然在复议维持的情况下,复议机关和原机关共同作为被告,根据“同甘苦、同命运”的逻辑,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仅可以用来证明复议决定本身的合法性,还可以用来证明原行为的合法性。所以,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CD。

  72、对于上述案件,有关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法律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B.在参照规章时,应当对规章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对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应当适用

  C.按照法律适用规则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法院应当依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逐级送请有权机关裁决

  D.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种类和方式是抵触上位法的表现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照规章。在参照规章时,应当对规章的规定是否合法有效进行判断,对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应当适用。可见,AB选项正确。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规定,调整同一对象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法律规范因规定不同的法律后果而产生冲突的,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判断和选择所应适用的法律规范。冲突规范所涉及的事项比较重大、有关机关对是否存在冲突有不同意见、应当优先适用的法律规范的合法有效性尚有疑问或者按照法律适用规则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依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逐级送请有权机关裁决。可见,C选项是正确的。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规定,从审判实践看,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常见情形有:下位法缩小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主体范围;下位法限制或者剥夺上位法规定的权利,或者违反上位法立法目的扩大上位法规定的权利范围;下位法扩大行政主体或其职权范围;下位法延长上位法规定的履行法定职责期限;下位法以参照、准用等方式扩大或者限缩上位法规定的义务或者义务主体的范围、性质或者条件;下位法增设或者限缩违反上位法规定的适用条件;下位法扩大或者限缩上位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下位法改变上位法已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性质;下位法超出上位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种类和方式,以及增设或者限缩其适用条件;法规、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文件设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或者增设违反上位法的行政许可条件;其他相抵触的情形。可见,D选项是正确的。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73、出租车司机李某与哒哒公司专车司机向某发生肢体冲突,互有损伤,两人均报案要求处理对方。某县公安局对李某罚款500元,对向某未作任何处理。两人不服均起诉,向某认为李某受到的处罚过轻;李某认为公安局应当处理向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对李某的处罚偏轻,向某也应受到处理,两人均应当依法被罚款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可以直接判决对两人均罚款3000元

  B.法院不能加重对李某的处罚

  C.法院可以将对李某的罚款变更为3000元

  D.法院可以依职权对违法现场进行勘验,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正确答案:CD

  解析:(1)为了避免司法权对行政权的过分干预,出现司法权和行政权混同的情况,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程序中未处罚的人,法院不得在诉讼程序中直接判决处罚。所以,法院不能直接对行政机关没有处罚过的向某作出处罚,A选项错误。 (2)法院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变更判决,原则上只能减轻不能加重,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诉权,消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起诉时面临可能被加重或减损权益的种种顾虑而作出的规定,这类似于刑诉法中的“上诉不加刑”。不过,“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在检察院抗诉等情形下可以加重。与此类似,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在本案中,利害关系人向某同为原告,且和李某的诉讼请求相反(李某要求减轻,向某要求加重),法院是可以加重李某的处罚的。可见,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3)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勘验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勘验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在场人签名。可见,D选项的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综上,本题答案为CD。

  74、市政府向哒哒公司收取了200万元专车专项管理费,哒哒公司不服收费向省政府申请复议,省政府将收费增加为300万元。哒哒公司仍不服起诉,法院经审理认为300万元征收决定违法,法院可以如何判决?

  A.判决撤销300万元的征收决定

  B.判决责令省政府重新作出复议决定

  C.判决责令市政府重新作出行政决定

  D.判决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ABD

  解析: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复议决定改变原行政行为违法的,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可以一并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决定或者判决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复议改变后的基本逻辑线索是:“被告(复议机关)→审理对象(复议决定)→判决对象(复议决定)”,这是符合“诉什么、审什么、判什么”的诉讼线索的,那么如果法院将改变后的复议决定撤销,自然也只能要求复议机关自己重作了。诉的是复议机关,审的是复议机关,撤的是复议机关,那么要求重作的只能还是复议机关。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除了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还增加了一个新的处理方案——判决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如果法院认定复议改变错误,而原行政行为合法的话,那么传统的责令复议机关重作固然可以,与其兜兜转转一大圈,不如直接一步到位判决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来的干脆,所以,新法增加了“恢复原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的情形,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D。

  75、法院撤销了300万元的收费决定,但市政府拒绝退还该款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哒哒公司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对市政府能够采取下列哪些执行措施?

  A.通知银行从市政府的账户内划拨

  B.对市政府处以每日100元的罚款

  C.将市政府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D.对市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

  正确答案:ACD

  解析: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可见,本题A选项正确。 (2)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此处应当注意的是,罚款对象为行政机关负责人,而非行政机关。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 (3)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可见,本题C选项正确。 (4)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5)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见,本题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76、哒哒公司向用户推送商业短信,某市市场监管局对哒哒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送、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罚款5万元的决定。哒哒公司不服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省市场监管局认为本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主动以开庭的方式审理了本案

  B.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复议机关加盖印章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C.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某公司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行政机关可以自己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复议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审理复议案件

  正确答案:CD

  解析:(1)行政复议中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方式被称为听证方式,只有诉讼才能被称为开庭方式审理。所以,A选项错误。 (2)调解协议并不是加盖复议机关印章时生效,而是双方签字时生效,以体现调解协议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所以,B选项表述错误。 (3)行政复议调解协议是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根据的,说明调解协议具有处分性和执行力。复议的调解协议和行政实体法中的调解协议在效力上是不同的,行政实体法中的调解,是对张三、李四两个民事主体的矛盾进行调处,没有处分性,不可以被强制执行,被归类为实施行为。而行政复议的调解协议是正式的结案方式,是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民)、被申请人(官)的行政纠纷进行调处的行为。既然能够强制执行调解协议,那么就执行方式而言,行政机关可以对该公司收取滞纳金,如果收取滞纳金没有效果,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C选项正确。 (4)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的本质是具体行政行为,理解了这一点,自然就明白为什么行政复议审理人数不是3个人,而是2个人了。因为复议遵照的是行政行为实质审查2个人的规则。同时,也就明白了A选项的复议审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方式是听证方式,而不是开庭的方式了,因为开庭的方式是行政诉讼的审理方式,而复议是行政行为,所以只能被称为听证。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CD。

  77、哒哒公司向用户推送商业短信,某市市场监管局对哒哒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发送、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罚款5万元的决定。哒哒公司不服向省市场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省市场监管局认定市市场监管局的行为违法,在下列哪些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变更决定?

  A.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违法的

  B.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错误,程序合法的

  C.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的

  D.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复议机关经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正确答案:BCD

  解析: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适用空间极窄,只有“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其他行为款额认定、确定有误”才适用变更判决。而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适用空间大为拓展,具体表现在: 第一,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均可以变更,而不局限于行政处罚和款额类行政行为。 第二,变更的理由包括:(1)明显不当;(2)适用法律依据错误;(3)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以,本题BCD选项正确。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原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的,一般不应作出变更决定,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作出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决定。A选项属于程序违法,程序违法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复议机关直接变更,相当于该决定仍然未能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剥夺了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因此不能直接变更,A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78、周某因为吸毒被某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对周某拘留5日。周某不服提起复议,市公安局反而将其加重为拘留15日。在拘留期间,周某被牢头向某殴打,拘留所看管人员不予制止,致使周某被打成轻微伤。周某决定申请国家赔偿。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如周某对拘留15日提起行政诉讼,区公安分局与市公安局都是被告B.如周某对拘留15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区公安分局与市公安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C.周某在拘留所中被向某殴打,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拘留所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D.周某在被拘留期间被殴打,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正确答案:ABCD

  解析:(1)在《国家赔偿法》中,经复议机关复议,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如果加重后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复议加重属于复议改变,所以,被告只有复议机关。但是,在《国家赔偿法》中,复议加重适用“亲兄弟、明算账”原理,5日拘留部分由原机关赔偿,增加的10日拘留部分由复议机关赔偿,两个机关共同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彼此之间承担按份责任。可见,A选项表述错误,被告是市公安局;B选项表述也是错误的,区公安分局与市公安局承担按份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 (2)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期间,发生的牢头狱霸殴打或虐待致人损害的情形,不由牢头狱霸个人承担民事赔偿,因为是由于监管机关监管不力,出现的唆使或放纵的现象,应当由负责监管的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以,C选项表述错误。 (3)《国家赔偿法》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原则上采取类似于民事赔偿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在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发生公民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后果时,举证责任会发生倒置,应当由赔偿义务机关就因果关系的问题进行举证。构成要件有两个:第一,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在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能会发生“躲猫猫死”、“喝开水死”等一些离奇死法,此时如果再僵化地适用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赔偿请求权人怎么证明躲猫猫能躲死人呢?第二,期间发生死亡和丧失行为能力后果的,赔偿请求权人基本上是无法举证的,所以,立法者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赔偿义务机关。本题D选项周某只是被打成轻微伤,不满足赔偿责任倒置的“期间发生死亡和丧失行为能力后果”的构成要件。所以,还应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逻辑,由赔偿请求权人周某承担举证责任,D选项表述错误,本题为选非题,当选。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79、范某认为区市场监管局的行政行为违法,向某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在诉讼中,区法院认为范某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了法院审理案件,对范某作出了罚款5000元、拘留15日的决定。经过复议,市中院认为区法院作出排除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违法,于是将其撤销。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罚款5000元法院收缴的是现金,法院应当按照1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B.如果罚款5000元法院收缴的是现金,法院应当按照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C.如果法院是通过划拨在银行5年期合法存款的方式收缴5000元罚款,赔偿利息应当按照5年存款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D.范某因精神上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

  正确答案:ACD

  解析:(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应当返还的财产属于金融机构合法存款的,对存款合同存续期间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应当返还的财产系现金的,还应按照上述的1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利息。返还的财产系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贷款的,除贷款本金外,还应当支付该贷款借贷状态下的贷款利息。AB选项是现金且非金融机构贷款,故应按照上述的1年期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利息,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C选项是应当返还的财产属于金融机构合法存款,对存款合同存续期间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计算,所以,C选项正确。 (2)国家机关行使职权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侵害生命健康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口诀是“关了打了才要赔,伤害轻了还不赔”。司法拘留15天对范某是否构成严重伤害,题干尚未交代清楚,但D选项的表达屏蔽了范某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可能性,过于绝对。而且退一步讲,精神损失除了给予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方式外,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也是有效的赔偿方式,法院的违法行为即使未对范某造成严重后果,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精神上的赔偿方式范某还是应该获得的。所以,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C。

  80、关于人数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取证时,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

  C.原告为10人以上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推选2到5名诉讼代表人

  D.行政公益诉讼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的法官或陪审员审理

  正确答案:ABC

  解析:(1)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A选项正确。 (2)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人。B选项正确。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10人以上),由当事人推选2~5名代表人,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C选项正确。 (4)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3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3人与人民陪审员4人组成7人合议庭,其中,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应当由7人合议庭予以审理。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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