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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提高练习题二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7-07

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提高练习题二

  一、简答题

  1、简述代理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简述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3、简述代理的分类

  4、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5、简述无权代理行为与无权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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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案例分析题

  1、1997年10月,某书画装裱店与某美术学院著名书法家赵某签订了一份委托书法作品创作合同。双方约定,赵某在1998年2月以前交付装裱店20副对联作品,装裱店支付赵某5000元报酬。1997年12月,赵某因不慎跌倒致使右臂受伤,不能创作,于是他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书写了全部对联,以此交付装裱店,装裱店支付了全部报酬。但是,不久装裱店感到作品风格与赵某不同,遂请专家作鉴定,结果发现属他人作品。

  问题:

  (1)赵某能否委托他的儿子代理其创作?

  (2)赵某儿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

  2、A为一机械厂的采购员,经常在全国各地出差。Y是其邻居,平时以采集山药为生。1988年10月Y在山中挖到一名贵草药,听说这种草药在上海的价钱较高,正好A要到上海出差,于是Y就委托A将草药带去卖掉。A却将草药带到邻村的一朋友家中;朋友的父亲B是一名老中医,他看了之后请A将草药卖给他,并表示愿给A200元好处费。结果A以低于上海市场近500元的价格把草药卖给了B,双方还约定,如果事后Y来此处打听这种草药的市场价格,B就说此草药现在已经大跌价,连上海都不值钱了。不想此事被正要到B家来看病的Y的一个远房亲戚听见,不久就告诉了Y。Y遂要求A和B赔偿自己损失。

  问题:

  (1)A的代理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2)Y是否有权要求A和B两人赔偿?为什么?

  3、王某与华某(女)于1982年结婚。1995年王某的父亲在老家去世,王某一人奔丧回家,将父亲的后事料理完之后,王某将变卖房屋的18000元钱,连同父亲遗留的5000元钱一起以自己的名义存入银行。1997年,夫妇俩想在家乡开饭馆,华某主张租房,而王某则想买房,最后两人决定让刘某先给他们租三间房,如果有价格合适的房再通知他们。刘某得知一家饭馆正好要出卖,价钱也仅有同地段商品房的2/3,于是刘某没有通知王某夫妇就自己垫付2万元钱以王某的名义先买了下来。知道此事华某坚决反对,认为刘某的行为没有得到他们的授权,应由他自己承担后果;但是王某却同意,并从自己的存款中取出钱汇给刘某,并委托刘某以他的名义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夫妇俩回家经营饭馆一年后,由于两人关系恶化,王某提出离婚。华某同意离婚,但主张房屋应有其一半产权。

  问题:

  (1)刘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其效力对华某最终是否有效?

  (2)该房屋华某是否享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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