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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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四综合模拟题九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2-04

  一、简答题

  1、简述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2、简述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哪些?

试题来源:[2018国家司法考试在线题库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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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1、答:抽象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事,而非特定的人或事。

  (2)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它不是适用于一时一事,而是可以对同类事件反复适用。

  (3)准立法性。抽象行政行为必须按准立法程序进行,且具有普遍性、强制性、规范性等法律特征。

  (4)不可诉性。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不是司法审查的对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抽象行政行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2、答:行政立法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行政机关。

  根据我国宪法、组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行政立法的主体有:

  ①国务院。

  ②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③国务院直属机构。我国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虽没有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享有行政立法权,但在实践中,直属机构行使着一定立法权,只不过它制定的规章须经国务院批准。

  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⑤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⑥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

  ⑦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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