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四综合模拟题四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1-31
中二、论述题
1.试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2.试述我国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从严的规定。
【参考答案】
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其主要特征是:
(1)本类犯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安全。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背叛国家、分裂国家、叛逃、间谍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3)本类犯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并且多为一般主体。只有少数犯罪是特殊主体,如叛逃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背叛国家罪只能由中国人构成。
(4)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均为故意,而且多数为直接故意,只有少数犯罪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都可构成。
2.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性质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都贯穿着对该类犯罪从严的精神,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一律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从重处罚。
(3)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在12个具体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中,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有7个,所占比例很大。
(4)根据刑法第13条第
2款的规定,犯任何一种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