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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案例分析模拟题十一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2-05

  【问题】:

  郑同是某市机械研究所的工程师,从1996年开始,承接所里的省级科研课题――汽车节能应用系统的研究工作。经过5年的理论探索和反复试验,郑同于2001年11月研制成功了ZH-2000型高效汽车节能装置。安装有该装置的汽车平均每百公里油耗可降低25-35%,该装置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和经济前景。机械研究所负责人决定就该装置申请发明专利,于2002年3月7日寄出了有关专利申请文件。国家专利局于3月13日收到申请文件,信封上的邮戳为3月8日。专利局经初步审查发现,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缺少部分附图,于2002年4月3日通知研究所在1个月内补交。

  4月28日,研究所派专人补交了附图。专利局在初步审查通过后,根据研究所的要求,于2003年1月15日公布了该申请。2004年10月30日,经实质审查通过,该装置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并予以登记和公告。2004年12月,研究所与明光电子设备公司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每年 500万元的使用费许可明光公司生产该装置。

  【问题】:

  1.机械研究所是否有权就该装置申请专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研究所有权提出申请。根据《专利法》第6条规定,该装置是郑同完成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所,申请被批准后,研究所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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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郑同对该发明应享有何种权利?

  【正确答案】:

  郑同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并可以获得研究所颁发的不少于2000元的奖金,还可每年从实施许可费的税后利润提取不低于2%的报酬,或者也可以要求研究所按以上比例给予一次性报酬。《专利法》第16条明确了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4条、第75条规定了对职务发明人奖励、给予报酬的具体措施。

  3.该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应是哪一天?

  【正确答案】:

  4月28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4.如果研究所未提出申请,国家专利局能否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正确答案】:

  国家专利局如果认为必要,可以自行对申请实质审查。《专利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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