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习题10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12
中1.【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宣传材料,应当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2.【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及其关联人擅自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或者通过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等方式成为期货公司股东,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单处或者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3.【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人员,申请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可以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4.【答案】A
【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自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的,不得申请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5.【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提交境外大学或者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或者非学历教育文凭的,应当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拟任人所获教育文凭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6.【答案】A
【解析】依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经理层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提交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
7.【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期货公司任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8.【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期货公司任用境外人士担任经理层人员职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经理层人员总数的30%。
9.【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10.【答案】D
【解析】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双方在委托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11.【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申请人或者拟任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任职资格的,应当予以撤销,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予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12.【答案】C
【解析】参见《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13.【答案】B
【解析】依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应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14.【答案】B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非结算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除用于客户的期货交易外,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挪用。
15.【答案】A
【解析】《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全面结算会员期货公司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的,应当在签订,变更或者终止结算协议之13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议双方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报告。
16.【答案】C
【解析】参见《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17.【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期货公司没有代客户履行申请交割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8.【答案】B
【解析】《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可以暂停其期货从业人员资格6个月至12个月。
19.【答案】C
【解析】期货公司应当报送月度和年度风险监管报表。期货公司应当于月度终了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月度风险监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报送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风险监管报表。
20.【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期货公司接受客户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对交易产生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赔偿额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八十,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