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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医药学院2018年考研调剂信息

来源 :中国海洋大学 2018-04-17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指导各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包括专业课笔试组、实验技能面试组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小组),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分数线

接收调剂计划数

学位类型

085235

制药工程

260

8

全日制专业学位

  三、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和我院拟调剂专业(方向)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时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即数学一、二、三,英语一、二不可逆向调剂;

  5.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考生;

  6.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4月6日10:00前。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考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思想政治品德面试考核、实验技能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此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2、依据《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原则,各项内容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

  五、复试报到及复试资格审核

  报到时间:2018年4月8日下午14:00-15:00,地点:医药学院海洋馆219房间(鱼山校区)

  资格审核内容见海大研招网上通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安排从2018年4月8日-9日,具体安排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医药学院网站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思想政治品德面试考核、综合素质面试、实验技能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以此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一)专业科目笔试(2018年4月8日下午15:30-17:00)

  鱼山校区新教0304教室

  (二)面试

  分为实验技能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品德面试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专业综合能力的考核。

  工作具体安排:

  1、实验技能面试安排

  (1)时间:2018年4月9日上午9:30-10:30,实验考核顺序在候考区查询(和面试交叉进行,面试结束后的同学尽快到达实验考核地点)。

  化学组考核地点:候考区:B楼学术厅

  实验考场:医药学院药学专业实验教学中心3号、4号房间

  生物组考核地点:候考区:海洋馆234房间

  实验考场:海洋馆235房间

  (3)特别提示:全体考生按照化学、生物分组进入各自候考区,迟到者无特殊原因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实验技能面试考核。入候考区后考生关闭手机,装入候考区准备的信封,写上名字,交给候考区负责人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进入候考区的同学可以看书学习,保持安静。考试结束后,不能返回候考区。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面试

  4月9日(上午8:30-11:30)考生携带本人政审表前往海洋馆101房间进行思政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内容。复试小组须参照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单位盖章),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3、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顺序:请到相应侯考区查看面试顺序(分组见考场外张贴)

  (2)时间:4月9日上午8:30开始,进入考场前请确认手机关闭。

  (3)内容:

  ①自我介绍(介绍自己学习经历、掌握专业知识、专业兴趣等情况) 2分钟左右;

  ②专家提问 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科学研究及综合素质。由抽签必答试题和教师现场提问二种形式组成。面试必答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由考生现场抽签选择。 5分钟左右;

  ③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 3分钟左右

  七、拟录取结果

  1. 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调剂考生的复试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操作×2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在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复试总成绩及专业排名。

  6、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最终拟录取结果以学校研招办审核公布的为准。

  八、本方案由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1901 联系人:王老师 Email:wangqingjuan@ouc.edu.cn

  医药学院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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