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考研政治马克思主义专项练习题2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3-23
中三、判断说明
1.认识的主体就是主观。
错误。
认识的主体是现实中的从事社会实践的人,主观是第二性的属于思想观念等的存在,认识的主体在认识论中是第一性的存在,而主观在本体论中是作为与物质相对立的第二性的存在,混淆两者是错误的。
2.认识的客体就是客观。
错误。
认识的客体是进入主体的实践范围与认识的主体相对应的认识对象,客观指的是全部客观实在。客观实在在本体论上是第一性的存在,认识的客体在认识论中与主体相对应才获得对象性。混淆两者是错误的。
3.实践是人们的一切活动。
错误。
实践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地探索和改造现实世界的物质活动,并非人们的所有活动都是实践。
4.真理是客观的,客观事物就是真理。
错误。
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但是真理是人类的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它的存在形式是主观的,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是第二性的东西。而客观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第一性的东西,混淆两者是错误的。
5.真理与谬误的界限是相对的,真理包含谬误。
错误。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颠倒的反映,对于确定事物和确定过程来说,真理与谬误有明确的不容混淆的界限。真理与谬误的相对性,指的是两者共存于人类的认识中,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如果离开条件谈两者的转化,或者把两者混为一谈,就是错误的。
6.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因此它也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错误。
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品格决定的。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但仍然属于主观范畴,不具备直接现实性,无法确定认识与客观现实是否相符合,因此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7.有用就是真理。
错误。
这是实用主义的真理观。真理是主观符合客观的正确反映,能够指导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当然是有用的。但不能倒过来说有用就是真理,如果把“有用”作为真理标准,真理就成为可以为满足人们的主观需要而随意确定和制造的了。每个人的“有用”的标准都不一样,资本家无偿地占有工人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因为剥削对他是有用的,剥削也就成了真理。可见“有用就是真理”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混淆了真理与谬误的关系,因此是错误的。
8.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没必要学习书本知识。
错误。
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并没有否定学习书本知识的重要性。首先,书本知识是前人或他人在实践中获得的直接经验概括总结而来的,从根本内容与根本源泉看,仍然来自实践。第二,人类的认识是世代相传的,现实中每个人的认识能力都是有限的,前人认识的终点,就是后人认识的起点,有了通过书本知识的人类智慧结晶的世代相传,才有了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第三,有了实践经验,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抽象的书本知识。割裂了实践经验与书本知识的辩证关系的观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