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导航

2017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真题演练(2)

来源 :考试网 2017-02-24

2017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真题演练(2)

  2Z201010 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历年考情】12年(单2),11年(单1),10年(单2)

  【近三年考点】

  1.注册管理(10年2单选、11年单选)

  2.执业管理(12年单选)

  3.信用档案管理(12年单选)

  【内容详解】

  2Z201011 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了解)

  2Z201012 考试管理(掌握)

  2Z201013 注册管理(掌握)

  【2011考题·单选题】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 )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A.登记   B.注册

  C.备案   D.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答疑编号950009010101]

  【答案】B

  【解析】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人员。参见教材P3。

  【例题·单选题】万某2006年9月参加了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C.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同时在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

  [答疑编号950009010102]

  【答案】C

  【解析】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经过“注册”,取得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的专业人员。参见教材P3。

  【2010考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建造师注册类型的是( )。

  A.初始注册  B.年检注册  C.变更注册  D.增项注册

  [答疑编号950009010103]

  【答案】B

  【解析】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

  参见教材P3。

201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课程安排
课程

基础班

强化班

习题班 真题班 直播班

面授班

讲师

陆莹

陆莹

陆莹

陆莹

陈瑞文 陈印
课时 40课时 12课时 10课时 12课时 29课时 10天
价格 149元/科 250元/科 200元/科 100元/科 400元/科 800元/科

赠送全科/单科官方正版教材(包邮)

送VIP题库(含章节练习+模拟试题+冲刺题)

一对一全程督学

私教班专属服务

立即报名 备考即刻起航

2017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辅导全新升级 导师指导 事半功倍!>>

  2Z201014 执业管理(掌握)

  【例题·单选题】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 )。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

  A.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B.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或者加盖执业印章

  C.可以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D.可以由注册建造师签字或者加盖执业印章

  [答疑编号950009010104]

  【答案】A

  【解析】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参见教材P3。

  【例题·多选题】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 )行为。

  A.同时在两个建筑业企业执业

  B.弄虚作假在不合格的文件上签章

  C.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D.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

  E.在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盖章

  [答疑编号950009010105]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点是注册建造师不得实施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2.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

  3.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

  4.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用工方面的规定;

  5.在执业过程中,索贿、行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的费用以外的其他不法利益;

  6.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

  7.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8.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

  9.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10.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

  11.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

  12.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参见教材P3。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