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知识点提炼:工程监理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6-10-11
中掌握工程监理制度
一、 监理企业资质种类为综合、专业和事务所资质,必须监理的范围:
a)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b)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千万以上
c)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建筑面积5W以上。
d)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e)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的监理其他工程:学校、影剧院和体育场馆项目。
二、 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
a) 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推荐性标准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b) 内容:三控三管一协调。
c) 权限取决于建设单位的授权:
i. 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
ii. 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质量标准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三、 履行监理合同:未按约定履行的监督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独立监理、公正监理。
四、 法律责任:
a) 串通施工单位: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没收非法所得;造成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追究。
b) 转让业务: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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