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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知识点提炼:留置权

来源 :考试网 2016-09-22

  掌握留置权

  是有权折价或变卖、拍卖以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一、 留置权人的权利:

  a) 收取留置权人的孳息。

  b) 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又被留置)

  留置权的实现:债务人有2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不易保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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