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监督管理
来源 :考试网 2016-07-02
中监督管理
1、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
下列措施:
① 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检查中不得:暂扣、收缴、吊销注册证书)
② 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③ 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④ 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2、管理措施之撤销注册(书P6重点理解)
重点记忆:①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查处地:违法行为发生地。
②谁发证,谁撤销。
③撤销的其他情形(书P6)
(注:都是非正常渠道获得注册证书的情况)
练习题:
1、 何某受聘于上海闵行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9月在上海获得建造师证书;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其间,串通监理降低工程质量。何某所在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 D )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对何某查处。
A、闵行区 B、奉贤区 C、上海市 D、南通市
要点:案发地 查处地
2、(多选题)经注册的建造师因( A、E ),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
A、 发生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
B、 工地管理混乱,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C、 变更执业单位。
D、 工作需要,同时在本公司承包的2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E、 受贿行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执行。
注意:D项是禁止行为,但不属于吊销注册的情形。
3、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执行监督中,发现建造师丁某在执业活动中涉嫌违法违规。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权采取的措施包括:( A )。
A、 吊销丁某的执业证书。(违反了谁发证吊销)
B、 要求丁某所在单位提供丁某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属正确行为)
C、 要求丁某就其签署的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回答。(属正确行为)
D、 将丁某的违法违规情况和处理结果告知丁某的注册机关。(属正确行为)
4、 刘某2007年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刘某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开始在新单位上班,则( D )。
A、 刘某应办理注销注册手续,同时由新单位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B、 刘某原来单位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新单位提出新注册申请。
C、 刘某因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同时执业印章继续有效。
D、 刘某因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同时执业印章失效。
难点:不予注册、吊销注册、撤消注册、注销注册的区别与适用情形。
不予注册 |
撤消注册 |
注销注册 |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1、注册人员滥用职权准予注册的 |
1、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的 |
2、申请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注册 |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的 |
2、已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
3、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
3、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 |
3、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 |
4、受到刑事处罚执行中(注意不同起因的年限不同) |
4、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获得注册的 |
4、年龄超过65周岁 |
5、被吊销证书未满2年 |
5、其他 |
5、撤消注册的 |
6、前3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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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吊销注册证书的 |
7、聘用单位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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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执业中受到刑事处罚的 |
8、年龄超过6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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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
9、其他 |
PS:以上都是不正当手段取得所以要撤消改正错误的发放 |
9、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