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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无效合同(2032P165)

来源 :考试网 2016-04-12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无效合同(2032P165)

  1、无效合同概述

 概念

合同虽已成立,但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而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合同

特征 

○1合同自始无效○2合同绝对无效○3合同当然无效○4可能部分无效○5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无效的原因

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欺诈-忽悠;胁迫-要挟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结果、因果关系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形式合法、内容或者目的非法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抽象兜底

5、内容违法

免责条款无效

免责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保险合同中经常

出现保险人的免责条款。

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中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包括:“○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故意或者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因为人身权、财产权受法律保护,该免责条款违法。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本身不产生当事人期待的效果,但是仍有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返还财产

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应当予以返还

2折价补偿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都有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4收归国有

又称为“追缴”,如违法分包或者转包,法院可以追缴当事人的非法所得

  【口诀】

  欺胁损国益,恶串害三家

  形式掩非的,损公又违法

  【真题示例】

  (2009-47)某建筑材料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则其民事法律后果不可能是( )。

  A.返还财产 B.赔偿损失 C.罚金 D.折价补偿

   二级2009-47-C,罚金是刑罚附加刑的一种,犯罪才会判罚金,都是向国家交钱,但和罚款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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