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

导航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合同的一般条款(2023P160)

来源 :考试网 2016-04-01

  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  合同的一般条款(2023P160)

条款 

主要内容确定方法 

建设工程合同 

意义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住址:以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册中的记载为准 

根据司法解释,建工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之规定 

如果没有有效的协议管辖,则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有法院管辖 

对确定诉讼管辖有意义-原告就被告 

自然人姓名:身份证; 

住所: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口

标的 

主要有财产(有形、无形),行为,工作成果 

工程项目 

 

数量 

以数字和计量单位衡量合同标的的尺度 

应遵守法定计量规则 

 

质量 

标的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外观形态的综合 

多方面构成 

 

价款或酬金 

取得标的物或接受劳务的当事人所支付的对价 

涉及金额、计价模式、计价规则、调价安排、支付安排等 

 

履行期限 

权利人要求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范围 

约定施工工期或提交成果的条款 

 

履行地点 

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的地点 

项目所在地 

 

履行方式 

采取什么办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施工合同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条款 

 

违约责任 

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法定承担 

 

 

争议解决

主要是在诉讼和仲裁中选择, 

和解、调解非必经程序 

 

 

  【口诀】

  人名标数质量价报酬,期地方违解(争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

  注意:只有当事人信息、标的、数量三个条款是合同必备条款(缺少直接导致合同不成立)。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