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教材讲义:宪法
来源 :考试网 2016-01-25
中1.2宪法(1030P7)★★
基本知识:我国现行的是1982年通过的宪法,此后的1988/1993/1999/2004年四次通过修正
案共31条。
宪法包括序言和正文;宪法正文包括:○1总纲、○2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3国家机构、○4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个部分(章),共138条。
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解释权,两者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 |
公民的基本义务 |
1平等权 《宪法》33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但允许合理的差别 |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
2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 |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
3,宗教信仰自由 |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
4,人身自由(狭义:人的身体不受非法限制;广义:生命、人格、住宅、通讯受到保护) |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
5社会经济权利 主要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劳动者享有)+老病失能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5,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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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文化教育权利 主要包括:受教育;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 |
6其他,计划生育、赡养父母等 |
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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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有:劳动和受教育;
区别权利和义务:权利可以放弃或者不行使,义务则必须履行。
【真题示例】
(二级09-6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 )
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
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
7 二级2009-62-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