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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章节例题解析: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来源 :考试网 2019-04-30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例题·多选】根据《合同法》,下列文件中,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2012】

  A.投标文件

  B.拍卖公告

  C.中标通知书

  D.符合要约要求的售楼广告

  E.招标公告

  【答案】ACD

  【例题·单选】甲施工企业3月1日向乙供应商发出采购单购买一批建材,要求乙在3月5日前回复;乙3月1日即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甲再次发函至乙取消本次采购。乙收到两份函件后于3月4日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则( )。【2017】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撤回

  B.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C.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D.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答案】D

  【解析】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解析】《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例题·单选】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2015】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例题·单选】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竣工日期起( )。【2014】

  A.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准

  B.相应顺延

  C.以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之日为准

  D.以实际通过的竣工验收之日为准

  【答案】C

  【解析】2004年10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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