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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宿松县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人员30人公告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27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聋教美术辅导员的面试采用手语、无生上课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内容为美术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聋哑学生的交流沟通能力和专业素质。

  面试分值为100分。已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成绩合成

  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笔试成绩高的优先;B、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C、“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优先)。

  (七)体检

  幼儿教师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等规定执行。

  聋教美术辅导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聋哑人对听力不作要求。

  (八)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要提供户籍所在乡镇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样表见附件2),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样表见附件3)、个人档案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证件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报考人员在2017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在面试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在公布的分配计划范围内(见附件4)采取现场选岗的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工作岗位。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具体承办,县人社局、县监察局指导监督。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usong.gov.cn)、

  宿松县教育局网(http://fpb.susong.gov.cn/index_cy.aspx)、

  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hsspta.gov.cn:8081/)统一发布。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宿松县教育局网、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

  咨询电话:宿松县人社局 0556-7849317 0556-7821270

  宿松县教育局 0556-7813475 0556-7811081

  监督电话:宿松县监察局 0556-7821887

  上述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原标题: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附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doc

  3: 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doc

  4: 宿松县2017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特教学校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计划生育证明.doc

  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松县教育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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