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政策解读
来源 :海南省教育厅 2017-05-10
中六、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有何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各市县及省属中学将现有编制优先用于引进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省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5年。调入我省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劳动模范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省同类人才管理和服务,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各市县及省属中学为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如无周转宿舍,可按相关政策提供一年期的租房补助)。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已调入我省且聘期在5年以上的引进人员,其户籍在我省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享有本省户籍居民的同等待遇。
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含调入我省工作的配偶),调入我省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
(三)安家费。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5年以上(含5年)者,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调入后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为:
1.高级中学校长50万元;
2.初级中学校长40万元;
3.小学校长30万元;
4.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5万元;
5.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0万元;
6.小学阶段学科骨干教师15万元。
引进的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四)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
引进的优秀校长及学科骨干教师,前5年发给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在每个学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分等次发放,考核结果未达到称职的不发放。每学年补贴标准为:
1.高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10万元、称职的8万元;
2.初级中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的6万元;
3.小学校长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称职的4万元;
4.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
5.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
6.小学阶段学科骨干教师考核为优秀的3万元、称职的2万元。
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
以上引进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的安家费、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其他经费由引进人才各市县财政及省属中学负担。
七、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有何程序?
答:引进工作按照(1)确定引进岗位;(2)发布引进公告;(3)网上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4)资格审查和公告结果;(5)业绩评审和公布结果;(6)确定推荐人选;(7)市县和省属中学组织录取考核与体检;(8)发布录用公告;(9)签约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确定引进岗位
各引进市县教育局拟定引进计划方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经当地编制管理部门和政府人事管理部门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教育厅。省属中学的引进计划方案直接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后确定引进岗位,批复引进市县和省属中学。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引进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省教育厅于4月15日左右通过本厅门户网站等媒体统一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内容包括:引进岗位、引进人员数量、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有关待遇、引进方式、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三)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0日~5月1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进行报名,每个报名者可选报1个职位(面试后将视岗位空缺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在同类学校之间调剂)。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海南省教育厅指定的地址。
(四)资格审查
1、审查内容
严格按照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材料:
(1)海南省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应聘报名登记表(记得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4)相关的校长任职文件、学科骨干教师证明;
(5)校长任职文件、学科骨干教师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和可提供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非常重要,业绩材料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请完整提供)。
(6)所在学校办学水平等级证明或说明。
2、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工作由专家组完成。剔除资格审查不符合者,向引进工作办公室提交审查合格者名单以供确认。
3、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在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公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五)业绩评审
业绩评审包括材料评审和面试。面试以现场陈述、答辩等方式进行,时间为6月起开始。对校长的专业考评抽调省一级学校校长、省级规范化学校校长、教育管理专家若干名组成专家组进行(按学校类别进行分组);对学科骨干教师的专业考评抽调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研员、教育管理专家若干名组成专家组进行(按学科进行分组)。在面试环节,优秀校长应聘者进行现场陈述和答辩,骨干教师应聘者进行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业绩评审将按学校类别设立最低控制分数线。业绩评审结束后,成绩报送引进工作办公室审定予以确认,及时在面试现场公告,并通知面试人员。必要时组织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可作为参考。业绩评审具体评分办法由业绩评审组另行制定。
(六)考核与体检
省教育厅以业绩评审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考核和体检推荐人选,向各市县和省属中学推荐,并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告,由各市县和省属中学组织考核和体检。其中:校长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学科骨干教师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后如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不唯分数,对校长人选的考核注重领导管理学校的能力、取得的业绩和办学思想、经历视野、实干精神等,对教师人选的考核注重师德表现、工作业绩、专业引领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 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核由各市县和省属中学组织。被考核人员必须取得原工作单位同意。对优秀校长人选须进行实地考核,对学科骨干教师可通过函调或实地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中发现档案或应聘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考核结果由市县和省属中学报海南省教育厅备案。
(七)进行录用公示
各市县和省属中学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预录名单,进行录用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各市县和省属中学在9月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原标题:海南省2017年面向全国引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