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精讲:第三章第一节教师及其职业素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7
中第 三 章 教师与学生
第一节 教师及其职业素养
一、教师的概念 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 ,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广义上,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别人的,都可称之为教师。狭义上,教师指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根本任务 是教书育人 。
二、教师职业的概述 1.教师职业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及教师职业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夸美纽斯 认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最优越的职业 。
(1)教师职业是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2.教师的作用:
(1)教师是人类文化知识的传递者,对人类社会的延续与发展有承前启后的桥梁与纽带 作用。
(2)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青少年一代的成长起关键 作用。
(3)教师是人的潜能的开发者,对个体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4)教师是教育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 作用。
3.教师职业发展的历史 (1)非职业化阶段
(2)职业化阶段 独立的教师行业伴随着私学的出现而出现。
(3)专门化阶段 教师职业的专门化以专门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的出现为标志。
世界上最早的师范教育机构诞生于法国。 1681年,法国的“基督教兄弟会 ”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训练学校 ,这是世界上独立的师范教育的开始。
(4)专业化阶段 教师的培养该由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或者师范学院承担,这被称为“教师教育大学化”。
4.教师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角色) 传道授业解惑者 示范者 家长代理人、父母和朋友、知己
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管理者 研究者和学习者、学者
5.教师劳动的特点
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创造性 、 连续性和广延性 、 长期性和间接性 、 主体性和示范性
教师劳动方式的个体性和劳动成果的群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