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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精讲:第三章第一节教师及其职业素养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7

   章  教师与学生   

       第一节 教师及其职业素养

  一、教师的概念     教师,是传递和传播人类文明的专职人员 ,是学校教育职能的主要实施者。广义上,凡是把知识、技能和技巧传授给别人的,都可称之为教师。狭义上,教师指经过专门训练、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员。教师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根本任务教书育人

  二、教师职业的概述   1.教师职业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及教师职业的界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夸美纽斯 认为,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崇高、最优越的职业

  (1)教师职业是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2)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2.教师的作用:

  (1)教师是人类文化知识的传递者,对人类社会的延续与发展有承前启后的桥梁与纽带 作用。

  (2)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对青少年一代的成长起关键 作用。

  (3)教师是人的潜能的开发者,对个体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

  (4)教师是教育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 作用。

  3.教师职业发展的历史 (1)非职业化阶段

  (2)职业化阶段 独立的教师行业伴随着私学的出现而出现。

  (3)专门化阶段 教师职业的专门化以专门培养教师的教育机构的出现为标志。

       世界上最早的师范教育机构诞生于法国。 1681年,法国的“基督教兄弟会 ”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训练学校 ,这是世界上独立的师范教育的开始。

  (4)专业化阶段 教师的培养该由综合大学的教育学院或者师范学院承担,这被称为“教师教育大学化”。

  4.教师职业的特点(教师职业角色)   传道授业解惑者     示范者     家长代理人、父母和朋友、知己

             教育教学活动的设计者、组织者和管理者      研究者和学习者、学者

  5.教师劳动的特点

  教师劳动的复杂性和创造性 连续性和广延性 长期性和间接性 主体性和示范性

  教师劳动方式的个体性和劳动成果的群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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