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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四批申请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公布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02-24

   关于2020年第四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季冬良1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俞啸威等3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江新耀等3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陶葵等2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宋立丽等3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2020年第四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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