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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第二批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2-03

关于2016年第二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王鹏等27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范春雷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李辉等32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宗金辉等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邹立成等90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禹超等141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 杨锐锋等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宋哲等24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 王鹏等27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李辉等32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 邹立成等90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 禹超等141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 宋哲等24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 范春雷等2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 宗金辉等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 杨锐锋等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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