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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升级后使用的相关提示

来源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2-01-05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2021年12月23日启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取消原有公示环节和原中级职称的要求,审核通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直接公告。

关于升级后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使用的相关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做好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1〕20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新系统将于2021年12月23日启用,现将升级后系统使用的相关提示如下:

  一、新系统用户登录

  1.个人用户。个人用户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办理账号注册,通过“个人用户登录”页面登录。

  2.企业用户。企业用户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企业用户登录”页面登录。针对企业用户,主要分为三类:1.原先已经注册过企业账号的企业,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直接登录。2.原有持锁的企业,需完成用户注册和插锁认证,方可登录系统。3.新设立企业,需完成用户注册及现场认证,方可登录系统。

  现场认证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资质证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章,落款加盖企业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办理,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取消原有公示环节和原中级职称的要求,审核通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直接公告。

  2.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领取方式不变。

  三、企业重要信息变更

  1.办理企业重要信息变更事项,企业需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完成企业重要信息修改填报,并上传涉及企业重要信息更改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2.企业账号密码重置,需提供企业申请(落款加盖企业公章),发送原件扫描件至:2729735679@qq.com。

  四、其他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个人、企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附件:

  1.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个人)

  2.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企业)

  原文地址及查看附件:http://dohurd.ah.gov.cn/ztzl/gdzt/ahsjsgbxxszfhjszyzgzczxzl/ywzn/56072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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