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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监理工程师《理论与法规》教材讲义:第七章第一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2-19

  四、组织协调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内容

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

系统内部(项目监理机构)协调

系统外部协调

近外层

主要区别:建设单位与近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有合同关系,与远外层关联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

远外层

  1.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内部人际关系协调

1)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

2)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

3)在绩效评价上要实事求是

4)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内部组织关系协调

1)在目标分解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最好以规章制度形式作出明确规定

3)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主办、牵头和协作、配合

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

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内部需求关系协调

1)对建设工程监理检测试验设备的平衡

2)对工程监理人员的平衡

  【例】根据工程实际进展安排工程监理人员及时进场或退场的关键是抓好监理人员的()环节。

  A.招聘

  B.培训

  C.调度

  D.委任

  【答案】C

  【例】下列协调工作中,属于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际关系协调工作的是( )。

  A.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

  B.遵守信息沟通制度

  C.平衡监理人员使用计划

  D.委任工作职责分明

  答案:D

  2.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协调

  与建设单位的协调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3.项目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协调

  (1)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应注意以下问题:

  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

  (2)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内容主要有:

  1)与施工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

  2)施工进度和质量问题的协调。

  3)对施工单位违约行为的处理。

  4) 施工合同争议的协调。

  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4.项目监理机构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工程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都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工作的,两者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因此,项目监理机构要与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工作,需要建设单位的支持。

  5.项目监理机构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远外层系的协调,建设单位应起主导作用。如果建设单位确需将部分或全部远外层关系协调工作委托工程监理单位承担,则应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报酬。

  (二)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协调方法

会议协调法

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交谈协调法

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交谈。

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交谈协调法的使用频率是相当高的。由于交谈本身没有合同效力,而且具有方便、及时等特性。

采用交谈方式请求协作和帮助比采用书面方法实现的可能性要大。

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采用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

(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例】项目监理机构实施组织协调的常用方法有()。

  A.会议协调

  B.行政协调

  C.交谈协调

  D.指令协调

  E.书面协调

  【答案】ACE

  五、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一)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审查

1.审查施工单位的管理制度、人员资格及验收手续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査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基本内容包括: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及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1.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实施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2.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理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紧急情况下,项目监理机构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后应形成监理报告。

  【例】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 )。

  A.政府主管部门

  B.建设单位

  C.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D.工程监理单位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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