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讲义:第七章第三节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9-01-15
中九、违约责任
(一)承包人的违约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对于承包人违约,除了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的7 种情况外,还增加了承包人的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不符合法律以及合同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通过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两种情况。违约处理与标准施工合同规定相同。
(二)发包人违约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对发包人违约的规定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十、竣工验收管理
(一)竣工试验
1. 承包人申请竣工试验
承包人应提前 21 天将申请竣工试验的通知送达监理人,并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
竣工记录、暂行操作和维修手册。监理人应在14 天内,确定竣工试验的具体时间。
(1) 竣工记录。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应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详细说明。
(2) 暂行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 、重新安装、调整及修理。待竣工试验完成后,承包人再完善、补充相关内容,完成正式的操作和维修手册。
2. 竣工试验程序
通用条款规定的竣工试验程序按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承包人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工程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第二阶段,承包人进行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第三阶段,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某项竣工试验未能通过时,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限期改正,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竣工试验通过后,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试运行所需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的条件以及试运行费用等按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二)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
1. 工程竣工应满足的条件
(1) 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区段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 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
(3) 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工计划;
(4) 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 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人完成上述工作并提交了竣工文件、竣工图、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后,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监理人审查竣工申请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对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规定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
(四)竣工验收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对竣工验收和区段工程验收的规定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经验收合格工程,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五)竣工结算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对竣工结算的规定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
举例
1.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人申请竣工试验后,双方的工作包括()。
A. 监理人应在 14 天内,确定竣工试验的具体时间
B. 承包人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C. 第一阶段,承包人进行适当的检查和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工程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
D. 第二阶段,承包人进行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
E. 第三阶段,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答案:ACDE
解析:见教材相关内容。
十一、缺陷责任期管理
(一)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
1. 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义务
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
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全部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按缺陷原因的责任方承担。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有权进人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和保密的规定。
2. 工程缺陷的责任
监理人和承包人应共同查清工程缺陷或损坏的原因,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应承担修复和查验的费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缺陷或损坏使某项工程或工程设备不能按原定目标使用而需要再次检查、检验和修复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延长缺陷责任期,但缺陷责任期最长不超过2 年。
(二)竣工后试验
对于大型工程为了检验承包人的设计、设备选型和运行情况等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合同的约定,通常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后,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竣工后试验。竣工后试验按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发包人或承包人进行。
1. 发包人进行竣工试验
由于工程已由投入正式运行,发包人应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提前21 天通知承包人。如果承包人未能在该日期出席竣工后试验,发包人可自行进行试验,承包人应对检验数据予以认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竣工后试验未能通过,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者承包人提出修复建议,在发包人指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2. 承包人进行竣工试验
发包人应提前 21 天将竣工后试验的日期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竣工后试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某项竣工后试验未能通过,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或者承包人提出修复建议,在发包人指示的合理期限内改正,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
(三)缺陷责任期终止
承包人完满完成缺陷责任期的义务后,其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发、结清单和最终结清的管理规定, 与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相同。
举例
1. 根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缺陷责任期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B.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全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C.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的缺陷,承包人承担全部他人修复的费用和利润
D. 承包人对发包人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答案:A
解析:承包人修复工程缺陷的义务:
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
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全部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承包人不能在合理时间内修复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其他人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按缺陷原因的责任方承担。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为缺陷修复工作,有权进人工程现场,但应遵守发包人的保安和保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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