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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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简介:江苏省消防协会成立于1988年4月,第一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陈文章为理事长。1998年5月,第二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李明朝为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2003年9月,第三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黄明为第三届理事会理事长。2008年12月,第四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李明朝为第四届理事会会长。2013年6月,召开第五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李明朝继续当选为第五届理事会会长。
一、性质
协会是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由全省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和消防科研、教学、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其他志愿人士自愿组成。
二、宗旨
协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遵守国家法律,团结广大消防科技工作者、消防专业工作者以及热心消防事业的人士,致力于促进消防科学技术进步和消防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为社会消防安全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三、任务
(一)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有关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参与产业政策的课题研究和政策效果评估,对行业准入条件及与本行业发展有关的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授权或者委托,依法开展消防行业准入的资质、资格材料验收工作以及认证、检验、鉴定等活动;
(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促进消防行业自律;参与制定并推动实施有关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规行约、会员内争议处理规则,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督促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和管理,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的行为,依据章程等规定进行处理;
(四)帮助协调解决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五)代表行业和会员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发展有关为消防科学技术和消防专业工作者服务的事业;
(六)开展消防学术研究与交流活动,促进消防科学技术发展;
(七)举办消防科技会议、展览、讲座,推广国内外先进消防科学技术和消防产品;
(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消防意识;
(九)兴办与消防有关的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和消防从业人员、单位提供技术咨询、职业能力的论证等中介服务;
(十)发展同境内外社会消防组织、团体和个人的友好往来,进行消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编辑出版消防学术刊物、著作、科普宣传读物和音像制品;
(十二)举荐消防人才,表彰奖励在消防科技进步和消防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会员单位和个人;
(十三)政策、法规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活动。
四、领导机构及成员
江苏省消防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在全省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理事会休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第五届理事会由165名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71名常务理事组成。
会 长:李明朝(省人大原副主任)
副会长:王 琦(省公安厅副厅长)、陈益新(省消防总队政委)、马德文(省消防总队总队长)、喻鸿斌(省安监局副局长)、吕建华(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陆 川(徐工集团 副总裁、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蒋军成(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
秘书长:王献忠(省消防总队总工程师)。
监事会主任:梁云红(省消防总队副政委)。
办事机构:办公室、产业服务部、鉴定培训部、宣传教育部。
分支机构:
(一)专业委员会:火灾预防专业委员会、灭火救援专业委员会、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消防装备专业委员会;
(二)学术委员会;
(三)行业分会:防火分隔产品分会、灭火救援产品分会、消防设施检测分会、消防设施维保分会、灭火器维修分会。
实体机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江苏省消防科普发展中心(拟成立);
联络机构:在13个省辖市设联络处,挂靠该市消防支队,办事机构设在支队防火处,由支队分管领导任联络处主任,防火处长任联络处副主任。
五、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挂靠部门拨款;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六、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6号,邮政编码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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