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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审查结果告知书

来源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03-03

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审查结果告知书

  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告知书

  一、将于2022年3月7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类考试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报考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后,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审查对象对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3月1日

2021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处理决定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上述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3月1日

  原文(含附件)地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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