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1-23
中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有关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诉讼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提出仲裁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汇总 | ||||
1 | 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1:劳动法的概念及范围 | |||
2 | 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 |||
3 | 公选领导干部考试法律知识社会法考点3:劳动就业制度 | |||
中华考试网(Examw.COM)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