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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领导干部考试考点汇总:法律(1)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10-06

  1、 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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