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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考试基础知识之法律知识—宪法5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6-01-2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种类型,不包括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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