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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公文写作:公文易考点梳理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5

  一、公文的语言表达的点

  撰写公文,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运用好语言。公文语言有着与其他文章不同的特点,即准确、庄重、平实、简明。

  准确即公文语言应正确、贴切地反映公务活动的实际情况。这是对公文语言最起码的要求。庄重即公文应用规范性的书面语言,一般不用口语或方言,也不能用含蓄、暗示的手法曲折地表达某种意思。平实即语言朴素,将公文内容作简要而直接的陈述,具体而明白的说理,不说大话、空话、套话。简明即语言简明扼要,反映在篇幅上就是简短,反映在词语上就是简洁明快,以最简练的文字表达最大容量的内容。

  二、 公文的处理工作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 4 条规定,“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其中,公文的拟制和办理是事业单位考试中的的重点。

  (一)公文的拟制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其中,公文的签发应当做到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二)公文的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1.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包括: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2.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

  3.办毕公文的整理归档包括:清退、销毁、暂存、立卷、归档。

  其中,清退是经过清理将有关办毕的收文按期返归原发文机关或其指定的有关单位。公文清退工作的目的在于保证重要公文或机密公文的安全。需要清退公文的范围:(1)绝密公文;(2)有重大错漏的公文;(3)被明令撤销的公文;(4)仅供征求意见或审阅的公文;(5)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的讲话稿;(6)其他由发文机关指定清退的公文等。

  销毁是指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销毁的主要方式包括焚毁、重新制成纸浆、粉碎、清洗消磁(磁盘、磁鼓、磁带等)。

  暂存是指公文的暂存,是指对既不应立卷归档或清退,又暂不宜销毁的公文,仍需再留存一定时期以备查用。暂存公文的范围:(1)频繁查阅的已整理归档公文的重份文本与复印本;(2)具有参考价值的公文、简报等;(3)一时难以准确判定是否留存或销毁的公文;(4)反映一般情况的公文、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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